【精选】担保合同范文汇总十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担保合同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担保合同 篇1贷款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借款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地址: 电话:
担保人1(丙方):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担保人2(丙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借款人、贷款人、担保人经平等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
民间借贷原则就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短期人民币资金贷款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由丙方担任本借款的担保人,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金额及利率:
本合同项下借款总额为:(大写)人民币 叁仟伍佰万 元整(小写)¥00,000,000.00 元,利率为:月息 3.5% 。日利息计算方法为月利率/30天。
第二条 贷款支付方式:
贷款以现金支付或者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该笔款项划入,以实际达账日起计息。
第三条 借款限期:
借款限期为 15天 ,即自 20xx年 9月 日起至 20xx 年 9月 日止。最终按实际借用天数计息。
第四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搭桥资金借款。
第五条 还款日期:
借款人通过现金或者银行转账的还款方式于 年 月 日前归还贷款人的借款,还款的账户 。借款人因条件变化而不能依照约定方式按期归还借款时,贷款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通知自借款人收到时生效。贷款人依照借款合同上借款人确认的地址寄发信笺,借款人签收则视为送达,信笺被退回,亦视为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借款人。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采用以下方式担保:
(一)由 提供 作为抵押担保,抵押物为(详见抵押清单)。 如抵押物贬值、损失、灭失,致使担保能力明显减弱或丧失时,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保证人或提供新的抵押物、质物以担保本合同项下债务。
(二)由 提供保证担保,如借款人到期不能归还借款的,由丙方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对借款本息及产生的所有费用负连带清偿责任。
第七条 声明与承诺
借款人声明如下:
(一)借款人具备签署本合同的合法权利。
(二)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三)借款人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正在发生的、有可能性影响对其履约能力判断的下列情况:
1、 与借款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2、借款人在其他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
3、借款人承担的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质押担保:
4、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
5、其他可能影响借款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借款人承诺如下:
(一) 按贷款人要求随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之报告、报表等文件和资料。
(二) 接受贷款人的信贷检查与监督,并给予足够的协助和配合。
(三) 借款人进行任何投资活动或对其财产作重要处分的,需事先通知贷款人。如上述行为将对借款人的偿还能力产生不利影响,须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四) 借款人不以降低其偿还能力的方式处置自有资产,借款人对第三人提供保证或以自身资产设置抵押、质押担保时,将及时通知贷款人,并承诺其担保的债务总额不高于其自身净资产。
(五) 借款人对贷款人债务的清偿顺序不亚于其他债权人的同类债务;借款人在其他银行申请贷款或增加其他债务前,应取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
(六) 在借款人未还清借款时,抵押物由贷款方保存、监管、提取,借款人无任何异议。
(七) 借款人承诺当发生如下事件时将及时通知贷款人:
1、在本合同或其他任何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2、借款人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3、借款人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4、借款人发生其他影响其他偿还能力的情形。
(八) 发生下列情况时借款人承诺贷款人有权按抵押物价值(以购进时不含税价为准)的60%立即处理抵押物,并按贷款人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证明、票据等文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 违约事件处理:
如借款人逾期还款的,要向贷款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的款项。
1、借款本金(以借款收据为准)
2、借款利息(月利率3.5%)
3、滞纳金(借款金额×0.05%×逾期天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都有权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全部立即到期:
(一)借款人逾期未付本金:
(二)借款人在其他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三)借款人财务状况严重恶化:
(四)抵押物、质押贬值、毁损、灭失、被查封或冻结,借款人未按贷款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担保的。
第九条实现债权的费用、索赔费用承担
借款人同意承担贷款因向借款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向借款人追收款项)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的款项:
1、 法院收取的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处理费:
2、 货款人委托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代理人代贷款人向违约方主张权利、追收款项等法律事务而发生和/或将要发生的律师费(即包括在准备提起诉讼、诉讼、强制执行等过程中贷款人已支付的律师费和/或根据贷款人与律师事务所订立的委托合同约定根据案件或委托事务办理结果将要支付但尚未支付的总额不超过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偿还或支付款项30%的风险代理律师费):
3、 差旅费(包括贷款人工作人员、委托律师的差旅费):
4、 评估费、公告费、公证费:
5、 依法处置违约方财产而发生的税、费。
借款人同意贷款人有权在其向借款人提起诉讼时一并提出要求借款人承担上述费用的诉讼请求,因该项请求而发生的法院收取的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同样由借款人承担。
第十条变更与解除
本合同经双方当面同意可以修改、补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一条 通知
借贷双方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书面文件以邮递方式寄送至下列地址:自发出之 ……此处隐藏13577个字……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_借款,经保证人提供最高借款余额的保证担保,贷款人同意根据资金可能向借款人分次发放上述贷款。在本借款合同期间和额度内,不再逐笔办理保证担保手续。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余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___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提款和还款
1.借款人在分次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2.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每笔贷款的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还款方式以借款凭证为准。
3.借款人和保证人负责偿还贷款本息。贷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均可直接从借款人或保证人帐户中扣收。
第三条 还款资金来源
借款人应用下列资金,但不仅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担保内容
1.保证人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2.保证人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3.保证人和借款人承担连带责任;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当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时,保证人保证在接到贷款人书面索款通知后15日内无条件地代为偿付。
4.保证人接受贷款人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并应及时提供财会报表等资料。
5.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贷款人的利益,并须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条款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7.保证人应予赔偿因自身过失而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__________%的赔偿金。
第五条 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帐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_计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_计收利息。
4.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报表等资料,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包括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等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均应最迟于变更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积极落实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对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以保证政策性贷款得安全。借款人对外任何担保均应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以不超过其净资产总额为限。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发现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8.贷款人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未能及时提供贷款的,应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__________违约金。
9.对贷款人的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行反映;因贷款人的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有权要求贷款人给予赔偿。
10.承担政策性任务的借款人,有权享受政策性贷款的各项优惠政策;贷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贷款利率,不得无故提前收回贷款。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保证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保证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附件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延期还款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保证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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